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掩护和改进生存环境,保障人体康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连续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法例,联合实际,我市订定了《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种种噪声污染的羁系主体,划定市、区(县)环境掩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办理,根据职责对工业生产噪声、构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存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办理,鞭策、引导、和谐其他依法利用环境噪声污染监督办理权的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办理事情。公安构造根据职责对机动车噪声和社会生存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办理。铁路、民航、海事、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火车、航空器、船舶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办理。
《条例》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私家都有掩护声环境的任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私家举行投诉、检举和控诉。
关于构筑噪声,《条例》23条划定,在噪声敏感构筑物会合地区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克制在中午和夜间举行孕育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构筑施事情业。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包督工程质量必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别环境,确需在中午和夜间连续施事情业的,须由配置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经原审批的环保部门答应并提前告示相近住民。《条例》所称的“中午”指十二时至十四季,“夜间”指二十二时至翌晨七时。第24条划定,在都市市区内构筑施工克制利用锤击桩机和震荡桩机。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定确需利用的,应当订定防噪声方案,经环保部门答应并提前告示相近住民,其作业时间限定在七时至十二时,十四季至二十二时。
市民在遭遇到的声环境侵权问题时,起紧张分析明白声源,要确定噪声是由配置发出的,还是由人为(大概宠物)发出的,然后根据声源的种类选择精确的投诉渠道。